为加强局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公众互动栏目管理工作,促进网上交流,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的收集
1、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在网站后台收集、审核、受理网民对我局的网上咨询类信息。
2、收到的咨询信息应两日内送分管领导或办公室领导批阅;非我局业务和职权管理范围内的咨询由局办公室转有关单位处理,或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每月对咨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局领导。
二、信息的承办
1、凡是经局领导或办公室签发的办件,负责承办的处室部门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即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局办公室。
2、若涉及几个处室或单位的办件,由办公室明确主办处室牵头会同相关处室或单位办理。
三、信息的反馈
1、公众咨询的信息,必须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信息反馈由局办公室统一答复,对涉及保密内容的,要按照保密规定办复
2、网上留言办理工作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规定时限内无法答复的问题,要向来信人做好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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